汨国土资函【2016】65号关于罗江石堰村项目的批复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6-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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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国土资函〔201665 

关于同意2016年汨罗市罗江镇石堰村土地 

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汨罗市罗江镇石堰村土地复垦项目立项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案办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355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县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安排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163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经审查,2016年汨罗市罗江镇石堰村土地复垦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该项目复垦面积5.25公顷,项目实施后可恢复土地耕作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创造条件。因此,同意对2016年汨罗市罗江镇石堰村土地复垦项目进行立项。 

你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下达项目预算后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