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4-12-17 00:00
浏览量:1 | | | |

  一、办理事项: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登记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总证) 

  2、房改办批文、房改购房合同; 

  3、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物证明; 

  4、宗地墨线图、图上加注界址点坐标;(临宗地签字盖章) 

  5、房改房平面图、房屋建筑总面积、房产局分层分户面积对照表; 

  6、土地登记申请书; 

  7、提供宗地电子版分摊面积表及批量导入客户资料表;(由申请人提供) 

  8、土地权属界线认定书;(临宗地签字盖章) 

  9、土地使用权人为: 

  ①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事业单位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件; 

  ③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件; 

  10、委托办理的: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共同在政务中心行政审批股(国土窗口)当面、书面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凡申请人不满16周岁的,须提交监护人公证书(原件); 

  12、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由受理人一并告知) 

  三、办结时限: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四、监督电话:局效能办:0730-5181123     业务咨询电话:0730-5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