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汨罗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2-01-1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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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汨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汨罗市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30-5183390。(地址:汨罗市楚天路自然资源局大楼四楼401室)。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具体承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各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法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0

2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工作安排上不够重视未能落到实处;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社会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缺乏激励机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安排配套出台奖励机制,鼓励人员积极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及时维护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栏目更新有序、内容规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全链条政务公开媒介,方便公众查阅和参与。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公开深度,围绕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