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建〔2019〕74号
各乡镇: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依据《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汨罗实际,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组织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对危房改造工作的考核要求,由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办室、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组,针对各乡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内容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整,对象是否精准,工作是否及时主动,竣工验收是否达标等,考核按季度进行,综合打分后评出等级,检查组负责通知受检乡镇到现场认领处置扣分点并进行综合打分。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
(一)检查范围
全市15个乡镇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按辖区内危房改造任务数抽取20%。
(二)检查内容
1、保障机制。查组织机构。是否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门班子全力抓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2、工作台账。工作档案齐全,数据、材料上报准确及时,各镇每月向危房改造办公室上报每月报表,危房改造检查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录入准确率,以及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情况。
3、整治效果。具体要求,是否进行评议:村级对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选定,需进行评议,并且填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村级评议表。
是否进行公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需要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按照省住建厅的公示模板进行有效公示。
是否进行上户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村级需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进行上户,并拍摄含有户主与房屋的正面照片,镇级需要进行全面验收,并填报“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4、检查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媒体监督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交叉相结合,实行举报扣分制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考核奖罚及成果运用
(一)半年度、年度考核
结合各镇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在每年8月份召开半年度考核,按每月的资料上报情况进行排名,12月份召开年度考核,全面总结我市一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奖优罚劣,安排部署下一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二)成果运用
每季度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进行专项考核。将日常工作(数据上报)集中点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分等级从专项工作经费或上级奖励资金里拿出部分资金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个人进行奖励。
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附件:2019年汨罗市农村危房改造考核评分标准表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0日
附件: 2019年汨罗市农村危房改造考核评分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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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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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
扣分项目及原因 |
扣 分 |
得 分 |
宣传发动(1分) |
1、有危房改造宣传资料(计0.3分 ) 3、有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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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保障(1分) |
1、有专门的班子管理,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设备(计0.3分) 2、乡镇主要负责人亲看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门班子全力抓,配专门办公室,各村有专门负责人1名(计0.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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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2分) |
1、对象精准,仅限4类对象(计0.2分 ) 6、上报数据及时、准确(计0.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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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程序(1分) |
1、有本人申请危改报告(计0.05分) 3、有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及公示公开记录 (计0.1分) 4、有组织实施方案及花名册(计0.1分) 5、有一户一档存记录(计0.3分) 6、有督促检查记录(计0.1分) 7、系统录入记录(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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