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有关
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16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建立了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平台,推出“多图联审”、政府购买服务、全电子化招标、全流程监管等举措,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显著改善营商环境,受到国务院及省政府大督查的通报表扬。但目前少数地方执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不规范,存在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拖欠支付、购买价格混乱等问题,影响了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时效。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行为,提升设计审批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联合向市州人民政府印发,通知制定说明如下:
一、背景及必要性
去年审计署驻长办审计清退全省存量由建设单位垫付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建设单位垫付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我省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存在拖欠。2016年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实施以来,部分地区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导致拖欠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导致各地住建部门拖欠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截止目前全省拖欠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约为1.6亿,影响施工图审查的正常运转。二是审查服务采购机制需进一步理顺。今年年初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全省统一取消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库,所有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统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完成。目前我省施工图审查服务是通过“定点入围”招标建立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库,具体项目是通过系统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库中随机遴选确定审查服务单位。这种采购模式与省财政厅最新的政府采购要求存在冲突。三是部分地区审查服务费采购价格设置不合理,明显低于审查机构服务成本,导致个别项目无审查机构报价,造成多次流标的情形,影响施工图审查时效。因此,急需出台规范性文件,督促当地政府压实各方责任,共同解决上述问题,确保施工图审查平稳运行。
二、政策法规依据及起草过程
本通知主要起草依据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9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6〕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的通知》(湘建设〔2019〕175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湖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文件起草前,省住建厅多次邀请施工图审查机构、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4月27日向省财政厅征求意见。5月15日省财政厅回复修改意见,省住建厅按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一是要求各地应将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纳入预算,并清欠历史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二是要求各地合理科学确定采购上限值;三是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完善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模式。具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清欠历史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经初步统计,目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拖欠金额共1.6亿。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清欠工作。
(二)保障新增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预算。施工图审查服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各级财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纳入预算。
(三)规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行为。根据财政要求,购买金额达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法定的政府采购程序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原则上应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先在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的各项遴选竞价操作,再将遴选竞价结果反馈至电子卖场并完成相关操作。
(四)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价格。目前有的地区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控制价设置不合理。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合理确定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控制价,避免项目流标。
(五)加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密切跟踪各地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建立政策落实预警机制,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通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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