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发布城镇燃气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湖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1家企业申报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03日至12月7日。
一、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可提出陈述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书类需提供原件和扫描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我局燃气管理所。
二、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纪检(监察)室、燃气管理所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0730-5222696
联系地址:湖南省汨罗市罗城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414400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03日
序号 |
企业全称 |
申请内容 |
审查汇总意见 |
备注 |
1 |
汨罗市城南液化石油气站 |
燃气经营许可 |
审查合格、拟同意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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