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19〕18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现就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持续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并按规定记录上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2.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的监管,加强对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核实、盾构施工的监管。
3.推进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构建全员参与、各岗位覆盖和全过程衔接的责任体系,明确管理措施,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
1.严格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一般事故的查处力度。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印发通报并上网公开,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2.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发生事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阅资料、现场试验和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形成包含图片、影像等资料的事故完整档案。
3.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严肃实施处罚。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我厅要求组织对发生事故工程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及时上报复核结果和处罚建议,我厅将依法依规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处罚。
(三)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要高度重视运用信用惩戒手段强化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增强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施工安全工作主动性。
2.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开展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评估,并加强评估结果使用。要规范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效能,实行差别化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3.坚持系统治理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施工安全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各市州要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智力支撑和政策咨询的重要作用,促进施工安全工作创新发展。发挥社会公众及媒体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有关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再动员再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市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各市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上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莫鑫海 联系电话:0731—8895006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