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汨罗市住建局)
来源:汨罗市住建局   日期:2021-05-18 11:57
浏览量:1 | | | |

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

名称

证明

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事项

类型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款内容

效力

层级

索要

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

市级

县级

乡镇及其他

1

项目涉及的建筑节能等专项设计或其专项设计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承诺书

节能审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国务 院令第530号)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部关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审查受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热工计算书是否满足与本地区气候区域对应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中的强制性条文和当地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需在项目受管辖的建筑节能办公室进行告知性备案,并由其发给统一格式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行政法规

建设主

管部门

建设

单位

 

 

 

行政

审批

2

申报资料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承诺工程使用性质、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等与规划部门相符的承诺书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1.《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2.《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

法规

建设主

管部门

建设

单位

 

 

 

行政

审批

3

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初审意见并且基础部分图纸审查合格的情况下、向施工图审查机构作出在30天内按要求修改到位的承诺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三条规定: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末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设技【2000】21号)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各方都应当遵循。

行政

法规

建设主

管部门

建设

单位

 

 

 

行政

审批

4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负责,招标公告不存在禁止性条款索引的承诺书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第31号)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直接对国家部委以及省本级立项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直接对市州本级立项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授权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城内区县级立项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授权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

法规

建设主

管部门

建设

单位

 

 

 

行政

审批

5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全部工程文件(含主审要件、非主审要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承诺书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9号两次修改)第八条例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改)第八条例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行政

法规

建设主

管部门

建设

单位

 

 

 

行政

审批

6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行政

法规

建设主

管部门

建设

单位

 

 

 

行政

审批

单位(盖章)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表时间: 2021年4月20日

填表人:彭旭宇                                                                           电话:1817307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