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监管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住建局   日期:2017-03-13 10:27
浏览量:1 | | | |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17年2月27日,我市白糖镇木屯村4组发生一起非法地下烟花爆竹流动作业棚爆炸事故。引起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各行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的指示,我局将在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于3月份对全市各在建工程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大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执法力度,消除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是严厉查处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特别是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及时支付和不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的建设项目;严厉查处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项目开工建设。

二、强化在建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在建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意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要做到安全责任制度齐全,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汨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执行脸膜考勤上岗履职,确保在建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高度重视对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临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日常检查和管控,做到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按规范要求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做到安全保障资料齐全,确保安全施工。

四、对节后复工检查中存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我局质安站将对节后复工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部严格按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复查验收工作。对复查发现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坚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派安全监督工程师督促整改,直到安全隐患消除才能复工。

五、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今年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我局质安站监督人员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立即停工,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情节恶劣、拒部接受检查或拒不停工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除上报其不良行为外,坚决实施顶格处罚,依法依规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上报吊销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O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