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关于对建设路、高泉路实行交通严管的通告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汨罗市城市管理十条禁令》,对机动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现将车辆在人行道等不文明停放行为曝光如下: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畅通安全的公共道路交通环境。否则,将严格依法从重处理,对乱停乱放的,符合记分条件的,一律予以严格记分;堵塞通道、妨碍出行和长期占位停放的,一律报请强制拖移,给群众一个美丽、安全、畅通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