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汨罗市住建局   日期:2019-04-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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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

岳建质安监发〔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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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站属各科室、临港监督分站,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及市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施工扬尘污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站在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搞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责,狠抓责任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切实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严守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底线红线,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明确举措

(一)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突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控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漏洞、盲区,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施工安全危大工程管控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立即组织对各自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高切坡、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各在建项目针对季节特点,特别是汛期雨季、高温施工要有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积极组织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生活区防火、防触电、防中毒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区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增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在建工地安全生产。

2、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要组织各责任单位认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整行动,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提升到新高度,各项目要安排专人进行设备管理,重点严格把控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的备案、进场验收、设备基础验收、安拆管理、检测检验、联合验收、使用登记等程序;(2)设备顶升加节、增加附着的验收情况及其影像资料等;(3)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及其影像资料等;(4)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5)设备及其部件的定期检验情况等。

3、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特别是近期,气温持续升高,施工人员注意力分散,容易产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如坐针毡、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各项预防措施,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污染防治联动管控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领导,将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布置好、落实好,切实加强现场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和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限期不改的,及时上报监督机构。

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要重点加大开工前施工扬尘控制硬件措施审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单列施工扬尘防治经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监督管控力度。加强部门间的扬尘污染防治联动协作,与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交通、水利、12345热线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密切沟通、齐抓共管。特别是对辖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主要路段进行全天候盯防,全时段管控,接受社会举报、部门间联系推送,让扬尘污染防治无盲区。

(三)加大公众媒体曝光力度

在岳阳日报等公众媒体设置专栏,定期“亮黄牌”通报一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和扬尘污染防治差的企业、项目、个人。因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问题,被下发两次及以上停工令的或被新闻媒体、省级主管部门曝光(通报)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一律记录企业或个人严重不良行为,直接“亮红牌”,企业和个人将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表彰,在市场信用中给予一定处罚。

(四)从严从快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条例规定,一是利用“项目监管平台”简化处罚流程、缩短处罚周期,提高处罚效果;二是对建设、施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环境保护职责,特别是不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安全违法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排放的违法成本。

三、巩固成果,压实责任

(一)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自觉主动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事故应急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和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坚决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致力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形态,及时巩固治理成果,有力保障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O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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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建国副局长,局质安科。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20194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