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建〔2019〕3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现将《汨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6日
汨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概述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部和施工企业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二、应急组织
建设工程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联络组、现场抢救组、后勤服务组、保安组。
指挥联络组:项目经理为该组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员为组长,施工员、机械员及各班组长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材料员为组长,资料员、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应急救援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指挥联络组职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和对外联络工作,向现场抢救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汨罗市质安站、汨罗市安监局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指挥联络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指挥联络组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三、应急救援器材
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下列应急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工具车,该车辆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四、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项目部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参加应急救援演练。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五、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汨罗市质安站办公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工地保安应熟知这些号码。
六、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施工企业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市质安站和市安监局办公室;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市质安站、市安监局、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汨罗市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汨罗市卫计局;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汨罗市公安局。
施工现场有人员受伤的,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就近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4小时内通知汨罗市劳动人事局处理。
汨罗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安站办公室。电话:0730-338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