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决策部署,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多措并举,初步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外业调查任务。截至目前,系统显示湖南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图斑2917.9万个,已完成调查2897.5万个,完成率99.3%。其中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图斑175.8万个,完成率99.4%;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图斑2706.5万个,完成率99.4%;市政道路调查图斑1.9万个,完成率99.9%;市政桥梁图斑2332个,完成率100%;供水设施图斑2.6万个,供水厂、泵站526座,管道长度2万余公里,完成率100%。
一、高位推动,强化责任。一是高度重视。召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陈文浩副省长亲自动员部署,并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列为省政府分管省长每月部门联席会上的调度事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立足于补短板、打基础、管长远,始终坚持全面系统调查,鹿山厅长3次专题研究部署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厅普查领导小组5次召开全省推进视频会议。二是构建普查组织体系。成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普查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城管部门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有序推进普查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市州、县市区住建、城管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相应建立责任体系。
二、积极作为,强化保障。一是精心制定调查计划。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业务流程》,明确组织实施方式、调查程序和时间节点,把前期工作、技术培训、外业调查、质量检查等工作环环相扣,精心组织各地有序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技术保障。建立省级普查技术团队,编制了《湖南省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湖南省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和4个调查操作手册,发放操作手册1.1万册,录制了16个专业培训课件,指导各地培训和开展调查。厅普查办召开6次全省普查管理人员培训视频会议,培训市、县、乡镇普查管理人员2.1万人次。省级技术团队分批次赴全省14个市州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122个县市区开展普查员全员培训2800余场次,培训调查人员24万余人次。三是优化系统升级。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普查平台,采用“一张图”技术路径和1+1+14+X分布式构架,对普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设置11个专业图斑图层,配置服务器92台、带宽2G。组建平台运行保障小组,每天分析注册人数、登录人数、活跃用户数及高峰时并发访问量,监测带宽和服务器运行情况,每天预测后期趋势,根据市州普查工作热度,及时增减带宽和服务器资源,确保系统平稳运行。经监测,高峰时并发访问量达到2.8万人,系统电脑端和手机端仍保持秒级反应,为调查人员顺畅开展调查提供了保障。三是充分利用存量数据共联共享。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卫星影像图、不动产登记、土地第三次调查、公路和桥梁边界归属、森林公园和古树名木等数据,发动全省城建档案馆力量,利用馆藏资料,开展内业整理,填写基础数据。共享数据和档案数据大大提高了普查效率和数据准确性。四是精打细算减轻基层支出压力。免费提供普查培训、技术资料、专家咨询,热情送培训、送资料、送专家到基层,为基层减轻技术培训开支。倡导住建部门、城管部门自己动手开展普查,动员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参与普查,不等靠要,不依赖第三方,不搞一包了之,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注重质量,强化整改。一是统一质量检查标准。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管控的通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标准》。二是实行过程质检。制定质检程序和规则,实行严格的过程质检,数据质量问题一票否决。三是开展专家巡检。组织技术专家对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的成果数据进行巡检,发现房屋建筑数据质量问题1200余条、市政设施数据质量问题1600余条,列出清单交办,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检索共性问题。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列出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通过平台检索,查出存疑数据122.7万多条,逐一交办整改。
四、层层压实,强化监督。一是下达普查任务书。调查图斑上线后,对14各市州下达普查任务书,明确调查任务数和时间节点。二是实行周通报制度。2021年10月起,将月度通报调整为周通报,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对进度质量好的地方通报表扬,对进度质量差的地方通报批评,层层压实责任,充分激发基层普查的工作动力。三是实行过程督导提早干预。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过程督导,发现工作滞后,提前干预督导。2021年8月,对部分前期工作进度滞后的市州,约谈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查过程中,对普查进度缓慢、数据质量不高的市州、县市区,共发市州督办函79份,发县市区预警函99份;问题突出的,分管厅领导带队赴现场约谈督办。
五、深入引导,强化宣传。一是把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民生实事,组织各地广泛动员镇街、村居、网格员参与普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普查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普查环境。二是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加强对风险识别和应对处理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三是在厅官网和公众号开设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专栏,宣传各地做法,并在《湖南建设信息》发布普查信息,推荐典型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住建部的安排,有序推进抽检汇交、风险区划评估工作,着手研究开展地理空间大数据应用,启动住建“一张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