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来源:湖南住建   日期:2022-05-3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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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结合近期我厅暗访检查组发现的在建项目临时用电突出问题,积极应对雨季汛期、高温天气给临时用电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防范施工现场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提高意识,明确责任。

各市州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层级监管,压实临时用电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相关标准规定,认真履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多个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用电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并承担现场安全用电的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承担监理责任。

二、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市州要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触电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情况。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编制并审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建立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3.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临时用电专业管理人员,建筑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明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是否熟悉临时用电标准规范及相关专业知识。

4.验收情况。临时用电工程是否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检查相关验收记录。

5.临时用电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执行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否存在安全用电保护措施不到位、随意配电、私拉乱接、电线拖地泡水等行为;是否落实外电线路防护相关措施;是否执行潮湿等特殊场所的照明使用安全电压等要求;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开关箱及电器装置的情况。

6.生活区用电管理。检查工地生活区是否规范临时用电管理,是否明确责任人员,是否设置临时用电安全提醒、警示标志;宿舍内是否规范使用安全电压、是否存在电线私接乱拉以及使用插座、花线、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私自生火做饭等情况。

7.其它违反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管,形成长效。

各市州要将临时用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内容,督促责任主体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提高用电安全意识,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配备建筑电工,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要结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标准化考评、季度检查等工作,突出雨季汛期和高温季节用电安全检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用电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