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www.milu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汨罗市迎宾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414000,电话:0730-52226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强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具体承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二是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各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迄今为止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
一年来,公开了单位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分工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等信息。对外公开了最新工作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新出台的措施、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制度、有关股室的办事注意事项等。
2021年度,我单位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40条;依申请公开5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3件。及时回复和办结率均达100%。
2.公开的形式。
一是在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上对单位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二是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公示牌、宣传栏。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社、刊物、时刻、微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我单位中心工作和交办工作情况及成效。四是将政府门户网站及局域网作为我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主要途径,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设立了查阅场所。五是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员变动频率较高,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主动开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