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4/2021-1852812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5-19 公开日期 2021-05-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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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坚持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创新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执法改革方面。重点整治综合执法改革人员转隶不到位、职能职责不明晰的问题;辖区内干线公路路政执法职责、事项承接不到位等问题。

(二)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 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三)作风纪律方面。重点整治精神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四)素质能力方面。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五)担当作为方面。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六)公正廉洁方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 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全面清理和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 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12345 政务服务投诉渠道。(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公交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督股。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 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公布并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 项目清单。组织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路政宣传月”“执法体验周”“基层中队开放日”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公交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督股、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5月启动,长期坚持)

(三)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 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律和专著。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公交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督股、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 年 5 月启动,长期坚持)

(四)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 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和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公交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 6月底前)

(五)开展执法队伍轮训。落实《岳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分期对执法人员开展轮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考试,并针对各专业领域自行组织1-2次的执法培训活动。按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启动全国统一的执法证件、服装换发工作,按照交通执法场所四基四化要求,优化基层执法场所外观建设,优化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建设,健全执法工作规范及制度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公交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督股、人事股、财务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四、时间节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1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重点把握好以下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环节(5月中旬至下旬)。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对照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5月2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重要路口、重点场所多角度营造治理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环节(5月下旬至6月底)。市局将于6 月上旬组织召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深化各项工作。要畅通12345 等服务热线反馈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6月底前完成本行业、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自查工作,对查出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及时间表。

(三)深入整改环节(7 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8月1日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执法人员培训情况9月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将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全系统通报。

(四)总结提升环节(10 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完善工作台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各单位建立完善新运行机制、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德君任组长,副局长罗立群、何超良、张奎、张超、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刘慧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林冰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开门搞整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反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宣传报道,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注重工作实效。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切实破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争取市财政、市编办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切实保障执法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车辆、执法记录仪、制服等装备到位。要继续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不断深化综合执法“三基”建设,切实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

(四)强化督查问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作为2021年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加强调度督查和问效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要统筹研究解决,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实施和落地见效。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敷衍了事、责任不落实、问题查找不彻底、措施不得力和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