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1.少部分码头不按规定建设岸电设施、已建设岸电设施不具备向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2.辖区存在运输船舶生活污水直排;3.辖区“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从事船舶维修违法行为”的问题,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由我局负责落实以上问题整改。(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见销号登记表)
截止2024年11月11日,我局对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现拟申请销号,特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5222915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受理部门: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1日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反馈问题 |
1、少部分港口码头不按规定建设岸电设施、已建设岸电设施不具备向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 2、辖区存在运输船舶生活污水直排。 3、辖区“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从事船舶维修等违法行为。 |
整改目标 |
1、成立整改监督小组,督促企业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对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规范码头岸电设施建设,确保具备为靠港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 2、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对到港船舶和港口码头进行执法巡查,依法打击生活污水直排违法行为;督促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建立港区船舶各类污染物收集台账。 3、开展对辖区“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从事船舶维修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三无船舶”的认定并依法依规处置。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1、已督促营田码头经营单位完成码头岸电设施设备整改,当前岸电箱配备2个125A的标准岸电接口、1个63A的标准岸电接口、1个32A的标准岸电接口、每个接口配备独立电表计量,并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设置了急停装置,建立了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记录台账。目前岸电设施设备已能满足靠泊船舶用电需求。同时在靠船墩临江面加装防护栏,完善了相应标识标牌,确保通道安全。 2、对辖区内船舶检查发现26艘船舶存在偷排船舶厨房生活污水行为(包含公务船及趸船),已对其中25艘下达告知整改书,现场督促改正1艘;2024年查处船舶污染防治相关案件4起,共计处罚金额4万元。(其中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案1起;向水体倾倒垃圾案1起;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案2起)。 3、开展“三无船舶”全面清查,排查船舶总数210多艘,发现疑似“三无”船舶共计62艘。摸排后自行上岸拆解船舶21艘、完成现场核查勘验41艘。 4、已完成2023.7-2026.7月湘江汨罗段水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新一轮服务招标工作,所有费用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联合相关部门完成了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的半年度工作考核;督促污染物接收企业建立各类船舶污染物收集纸质台账,2024年1月-10月汨罗市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收集船舶生活垃圾386艘次,接收量3.127吨,转运处置量3.127吨;生活污水357艘次,接收量181.2吨,转运处置量171.2吨;含油污水201艘次,接收量157.8吨,转运处置量157.8吨;接收总艘次944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