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运输业主、司机朋友:
你们好,辛苦了!你们从事道路货运业务,在勤劳致富的同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是由于部分业主和司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致使各级道路遭受不同程度损毁,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汨罗市人民政府自2013年5月以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近段时间超限超载出现反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重新调整部署,充实力量,加大整治力度,从严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们。
一、汨罗境内所有道路全面实行治超,所有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必须消除违法状态,接受处罚后方可通行。
二、对外廓尺寸与车辆登记证不相符合的改装车辆,超限超载、手续不齐、已经报废的营运车辆一律严查重处;对驾驶司机由交警部门依法实行证照记分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将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
三、认定超限超载行为执行以下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两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为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为了珍惜生命、珍爱家庭,为了社会和谐稳定,请广大运输业主和司机朋友严格遵章守法,谨慎文明驾驶,切忌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闯关冲关抗法,否则,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汨罗市治超办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