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汨罗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汨罗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http://www.miluo.gov.cn/25221/25222/26735/26749/default.ht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汨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概况信息
主要包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务公开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通知公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动态。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公开方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miluo.gov.cn/25221/25222/26735/26749/default.htm,单位和个人可直接查询下载。同时,本单位还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办事指南等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3.公开时限。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公开的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相关信息。
2、受理机构及相关通联事宜:
受理机构:汨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汨罗市高泉北路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5222915
传真机号:0730-5222915
邮 编:414400
3、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本单位领取,也可以在汨罗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4、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起15个工作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0—5222915,传真:0730—5222915,邮政编码:414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单位、监察单位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