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农字〔2018〕23号
关于胡德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工作,充分调动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市农业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同意:
胡德兵同志 任科技教育股股长(兼局长助理),免去其粮油作物股股长职务;
张克修同志 任粮油作物股股长,免去其粮油作物股副股长职务;
李申华同志 任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免去其农业广播学校校长职务;
黄德阳同志 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农产品安全监管股股长职务;
黄先进同志 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兼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农产品安全监管股副股长职务;
周红兵同志 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艳葵同志 任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 心同志 任汨罗市农业广播学校校长,免去其县域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兰 峰同志 任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扶贫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发展计划股副股长职务;
李晓阳同志 任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作物股副股长职务;
梅 林同志 任办公室副主任;
周 芬同志 任粮油作物股副股长职务,免去其外经外贸股副股长职务;
周 庆同志 任植保植检站副站长;
免去徐德光同志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何增祥同志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彭昂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汨罗市农业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