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汨罗市能源局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8-05-1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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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生态能源局概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生态能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本市生态能源建设的开发和利用。

2、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和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城镇污水厌氧净化处理的规划与实施。

4、组织拟订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储备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分析、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节能工作;拟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资金项目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代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6、统筹协调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监察与执法工作;代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能源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其他部门承担的能源执法工作。

7、承担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市能源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节能服务中介机构。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汨罗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并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隶属市农业局二级机构。在编在岗职工24人,退休5人。内设有4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服务中心、财务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服务支出

八、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以上表格公开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 207.73万元,比2017年增加7.77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207.73万元,比2017年增加7.77万元。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207.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7.73万元。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 20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16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3.96万元),项目支出 14万元(农村能源建设及安全生产)。

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7.7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4.51万元,减少36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51万元,减少36%。减少增加原因主要为公务用车改革。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96万元,比2017年增加3.35万元,增加了项目经费。

②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 万元。

③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没有公车。

6、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一共1个项目。

(2)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专家组认为,项目承担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全年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明显,项目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能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