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5/2021-1873503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09 公开日期 2021-11-0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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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问题类型:食品安全,上级交办问题序号42,问题来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湖南省受污染耕地管控存在薄弱环节,耕地土壤镉点位超标率较高,污染面积大,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2.充分利用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成果,加大典型区域分析与研究,找准污染源头,注重前端断源,推进精准防控。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指导种植户开展种植结构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4.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

完成情况:

1、汨罗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林业、商务粮食等部门的对接工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采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运用石灰调剂、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和生物类技术,组织受污染耕地专家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察看,逐丘逐块细化技术方案,强化技术落实,建立田块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确保我市受污染安全利用工作纵深推进。

3、2020年我们已和村、组、农户签订了退出水稻生产承诺书,今年对八个镇严格管控区域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所有种植农户必须退出水稻生产,实行结构调整改种大豆、油菜、玉米、马铃薯、等旱杂粮作物和经济作物,所有严格管控区水稻种植面积由村、组、大户进行统一流转,今年我市1050亩严格管控区已全部退出水稻生产改种一季油菜。

4、2021年汨罗市农业农村局曾多次对我市严格管控区进行督导检查,严格管控区未发现种植水稻。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

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二)达成情况

我市共完成共安全利用治理任务25619亩,其中石灰调节15600亩,稻虾综合种养5182亩,种植结构调整2337亩,严格管控区1050亩,现已全部改种一季油菜。我们注重严格管控预防二次污染,针对受污染耕地生产的含污染物秸秆废弃物;以无害化、资源化为主要目标,建立秸秆能源燃料化,综合利用技术体系,通过秸秆离田和废弃物处理工程,实现耕地污染物的逐步移除和不扩散,加强农业废弃物处置工作,坚决控制有污染风险的污染物质进入耕地和良田。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通过科学布点,重点监测,全面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类耕地和种植农产品管理监控,重点监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建立全市耕地污染情况数据档案,综合分析受污染趋势和治理修复效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治理措施。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自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可向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 李军             联系电话:1387407****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