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5/2021-1880448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24 公开日期 2021-11-24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完成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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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我市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已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整改措施: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加速问题整改,主要制定了以下三条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扎实开展好禁养区退养工作

(三)努力提高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配套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1、出台方案,细化责任。

2、结合项目,建全设施。

3、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4、严厉打击,违法必究。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汨罗市畜禽养殖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加快推进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农牧循环、综合利用”的原则 ,广泛推行“养殖-沼气-种植”生态型养猪模式,坚持综合利用,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建立起种养相结合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结合项目整改,全市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二)扎实开展好禁养区退养工作

科学指导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中心)要求各镇因地制宜,加强指导,实行一场一策一方案。全市共退养畜禽养殖场(户)659户,其中2016年退养18户,退养面积3745.88平方米,2017年退养273户,退养面积162400平方米,2018年退养200户,退养面积103348平方米,2019年退养168户,退养面积51966平方米,在整个退养拆迁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矛盾纠纷,确保了退养拆迁工作有序、安全和稳定,做到了禁养区内应退尽退。

  (三)努力提高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配套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我市高度重视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先后出台了《汨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8-2020年)》(汨政发[2018]7号)、《汨罗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用工作方案》(汨政办函[2018]77号)、《汨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试行)》(汨政办发[2018]42号),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沼气池、发酵床、污水净化系统等相应环保设施,配备相应消纳土地。加速畜禽养殖场环保配套设施建设。

1、出台方案,细化责任。

要求全市畜禽养殖场种养相结合,生态养殖,绿色发展,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干部包户责任制,结合项目对养殖场提出配套设施建设要求,严格绩效考核,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整治效果。

2、结合项目,建全设施。

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要求规模养殖场按环保要求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沼气池、发酵床和水深度处理系统,配备干湿分离机、粪污运输车、爆氧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市根据验收结果给予奖补。目前,我市畜牧、环保、财政三家单位对全市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认定全市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已全部配套。

3、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按照“农牧循环、综合利用”的原则 ,建立起种养相结合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我市要求加大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坚持综合利用,一场一策,一户一档。全面实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做到粪污资源化,污水零排放。在平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向镇政府和养殖户下达定期整改函,向环保部门及时通报情况,对环保设施不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养殖企业取消项目奖励。

4、严厉打击,违法必究。我市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案件,对所有涉及乱排粪污养殖场,畜牧与环保部门互相通报信息,共同处理畜禽污染投诉问题,第一时间拿出整改方案,第一时间督促镇政府对信访件进行办结,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拒不整改的养殖场(户)实行顶格处罚。

四、初步审核意见与公示情况

(一)初步审核意见: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我市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汨罗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守护一江碧水的总要求,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实行分区管理,禁养区内做到应退尽退,大力发展规模养殖,推进绿色养殖模式,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技术指导和巡查监管,较好的巩固提升已实施项目的成效,确保了已建成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稳定运行,汨罗市已按方案要求完成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我市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问题整改,可以销号。

(二)公示情况: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我市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问题已于11月15日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三、后段工作安排

1、加强技术指导。

我市将安排专门技术人员,上户对养殖企业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根据养殖量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确保正常运转。

2、加强监管。

全市各镇按要求落实一场一干部包户责任制,经常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养殖场所有设施按环保要求进行运转,做到养殖废水长期不外排。

3、加强对养殖户的扶持。

当前发展生猪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我市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养殖企业建设环保设施、防疫消毒设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促进其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