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二、整改目标
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度的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提高认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把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做好化肥减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化肥减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深刻反思。认真查找调低国家明确的化肥减量削减目标任务的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执行意识,严格对照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化肥减量工作目标任务,不打折扣的坚决贯彻落实到位。(3)强化部署。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方案》《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岳阳市2021年度化肥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汨罗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整改与推进实施方案》《2022年汨罗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各镇要严格按方案要求,抓出实效。已完成《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4)加强培训。采取培训会、视频会、微课堂等方式,开展化肥使用、化肥统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5)强化保障。整合安排工作经费支持绿肥种植、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6)严格考核。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报告、两月一推进、三月一评议,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化肥减量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化肥减量工作考核。(7)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1日,7个工作日内可向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何爱民 联系电话:1397405****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