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审核立项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二、实施范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三、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设施类型和规模。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价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地用电备案手续等资料,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补贴标准:按照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净库容乘以补贴指导单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额度测算。
六、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6日前。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6日),请各经营主体按要求申报(联系人:吴江武 电话:13387400668)。
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有不公正公平或涉嫌违法违纪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投诉电话:0730-5222629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汨罗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三:汨罗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