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自主选择、自主建设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二、实施范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三、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设施类型和规模。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主申报、自主选择、自主建设、定价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地用电备案手续等资料,不得借用他人资质申报,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补贴标准:补助资金,按净库容×指导价格(或总造价,取两者较低者)×补助比例核算。单个实施主体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得超过4个,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
六、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7月10日前。公示期为10天(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8日),请各经营主体按要求申报(联系人:吴江武 电话:13387400668)。
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有不公正公平或涉嫌违法违纪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投诉电话:0730-5222629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一: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农发〔2024〕43号(1).pdf
附件二:汨罗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二:汨罗市2024年主体申报表.docx
附件三:汨罗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附件三:汨罗市2024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