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湘农办函〔2024〕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 资金来源
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全部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资金总额为312万元。
二、 资金用途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主要用于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燃油、肥料、种子(植物种苗、种畜、种禽)、农膜、农药、进排水设施设备以及畜禽养殖设施修复等费用,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费、农田沟渠疏浚费、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等。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救灾无关的支出,部分用于农业设施大棚损坏修复。其中:
1.一喷多促(159.47万)。支持油菜生产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有服务能力的新型主体,统一组织对油菜面积实施灾后一喷多促,追施肥料,促进侧枝分化,提升油菜产量。其中,稻油生产面积补助一喷多促飞防费用10元/亩,稻稻油生产面积补助叶面肥及飞防费用50元/亩。
2.沟渠疏浚(109.5万)。支持油菜生产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有服务能力的新型主体,在全市油菜生产示范区、油菜生产重灾区实施沟渠疏浚、清沟沥水,最大限度降低渍害对油菜生产的危害,根据集中连片面积合理安排沟渠疏浚面积,按照20元/亩进行补贴。
3.重灾补损(43.03万元)。对油菜、蔬菜、柑橘等农作物受灾、设施大棚损毁特别严重的地区实施倾斜支持,支持各受灾主体开展灾后生产自救。
三、有关要求
1.各镇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好“一喷多促”、沟渠疏浚等工作,及时建立相关台账、督促签订服务合同,及时统计、上报有关材料。
2.各镇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确保各项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3.市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将对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确保政策资金用足用好。
附件:2024年冰冻灾害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表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