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评选的通知
来源:农业局   日期:2016-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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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粮办【2016】2号                   签发人:杨 峰
 
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
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评选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更好的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5]72 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评选的通知》(湘农办粮 [2016]68 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 2015 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中进行甄选,推荐 3 个名额。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要求所推荐的村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和粮食生产中都有显著成效。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中,村支两委高度重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政策宣传到位;据实上报耕地地力补贴面积,报表填写规范、报送及时,没有出现疏报、漏报、瞒报现象;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有贪污、挪用补贴资金和因“三项补贴”发放工作不力导致有上访事件发生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上报时间:
由各镇择优向市农业局推荐先进村 1 个,在 4 月 30 日前报送市农业局。
三、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现场考查和评分,从推荐的 15 个名额中评选先进村 3 个,报岳阳市农业委员会汇总后报省农业委员会,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关于做好 2015 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评选的通知》
 
  汨罗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4 月 27 日
 
主题词: 转发 2015年 “三项补贴”先进村 评选 通知
汨罗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
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
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5]72 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评选的通知》(湘农办粮 [2016]68 号)的要求,为更好的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决定对 2015 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对象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和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村。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政策宣传到位;据实上报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有贪污、挪用补贴资金和因“三项补贴”发放工作不力导致有上访事件发生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里分配的 20 个名额,将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名额分配见附件 1 。
三、考核评定
由乡镇择优向县农业局进行推荐,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现场考查和评分(内容及方法由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按照分配名额和得分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并于 5 月 9 日前以农业、财政联合行文报市农委,市农委汇总后报省农委,由省农委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四、其他
1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做到过程有章可循,结果有据可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该县市区先进村的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各县市区上报的先进村不能超过分配名额,否则不予受理。
3 、先进村奖励资金为每村 2.5 万元,将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进行奖励。
附件: 2015 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先进村推荐名额分配表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2015 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
先进村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行政村数(个)
占全市行政村比例( % )
按比例应分配名额(个)
建议分配名额(个)
汨罗市
377
11.7
2.3
2
平江县
773
24.1
4.8
4
湘阴县
455
14.2
2.8
3
临湘市
312
9.72
1.9
2
华容县
447
13.9
2.7
2
岳阳县
557
1.59
3.5
3
岳阳楼区
13
0.40
0.08
0
云溪区
66
2.06
0.41
1
君山区
88
2.74
0.54
1
屈原管理区
51
1.59
0.32
1
经济技术开发区
71
2.21
0.44
1
 
 
 
 
 
附件:
2015年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
先进村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三项补贴”资金(万元)
占全市“三项补贴”资金比例 (%)
按比例应分配名额(个)
建议分配名额(个)
汨罗市
8973.37
13.46
2.69
 
平江县
11383.22
17.18
3.44
 
湘阴县
10807.26
16.31
3.26
 
临湘市
7247.64
10.94
2.19
 
华容县
10283.60
15.52
3.10
 
岳阳县
9732.37
14.69
2.94
 
岳阳楼区
133.27
0.201
0.04
 
云溪区
800.44
1.208
0.24
 
君山区
3429.21
5.177
1.04
 
屈原管理区
2333.47
3.522
0.70
 
经济技术开发区
1106.85
1.671
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