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四月份督查情况通报
来源:农业局   日期:2015-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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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农环治〔201513  

 

 421日至424日,市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三组对全市31个乡镇场的农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暗访和考核打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主干道保洁常抓不懈。全市国、省、县各级主干道在可视范围内很少看到成堆垃圾,其中古培镇动用挖机将主干道沿线的陈年垃圾彻底清理,效果好。

(二)通报整改落实到位。三月份通报中的整改地点在四月份的检查中基本上整改到位。其中整改较好的有:八景乡垃圾场、高家坊镇。

(三)保洁模式有创新。汨罗镇注册成立了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各村、社区与公司签订协议推行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有偿服务,促进了农户垃圾分类和主干道、屋场破损垃圾池的淘汰,全镇已累计淘汰破损垃圾池600余个,减轻了垃圾二次污染和扩散,调动了村级和农户的积极性。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乡镇通报整改不到位。少数乡镇部分主干道有成堆垃圾未能及时清运。黄柏镇湘慧线沿线破损垃圾池仍未处理、垃圾池仍未清运,仍有垃圾外溢现象,严重影响了全市主干道的大面保洁。

(二)个别乡镇机制不健全。个别乡镇的专抓不专,不能集中精力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环境整治组队伍涣散,工作落实不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重点整治。注重消灭卫生死角和陈年垃圾;注重主干道、主要屋场及公共场所保洁,打造保洁样板;注重集镇保洁,尤其是部分乡镇的集镇老街。

(二)狠抓亮点打造。着力美丽屋场建设,促成以点带面的良好趋势;着力于保洁机制创新,要在资金筹集、措施创新和常态保洁上下功夫,形成活水养鱼、自主保洁的良性循环。

(三)狠抓机制健全。成绩不理想的乡镇要在人员配备、职能分工上进一步优化,为环境整治活动的开展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

(附四月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分值)

 

                  

                                                                   2015429 
 

 

四月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分值
片 名 乡镇名 四 月 排 名




城 关 镇 95.29 13
城 郊 乡 94.10 19
汨 罗 镇 94.80 16
古 培 镇 95.50 11
新 市 镇 93.80 22
红 花 乡 93.50 23
黄 市 乡 95.80 8


 

白 水 镇 97.70 3
川山坪镇 93.95 20
高家坊镇 96.35 6
玉 池 乡 97.50 4
原 种 场 98.00 1




弼 时 镇 95.10 14
李家塅镇 95.00 15
黄 柏 镇 81.00 26
沙 溪 镇 95.50 11




长 乐 镇 94.40 18
大 荆 镇 95.35 12
天 井 乡 95.70 9
古 仑 乡 93.90 21
智 峰 乡 96.70 5
八 景 乡 97.90 2
三 江 镇 91.35 25




桃林寺镇 92.10 24
屈子祠镇 93.50 23
新 塘 乡 95.55 10
白 塘 乡 94.70 17
范家园镇 93.50 23
火 天 乡 96.00 7
磊 石 乡 98.00 1
茶叶示范场 97.5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