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
汨防字〔2015〕05号 签发:杨景
关于汛期汨罗江船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沿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进入汛期后,我市遭遇多次强降雨过程,汨罗江水位消涨无常,特别是5月13日以来,汨罗江流域普降大到暴雨,上游平江山洪暴发,汨罗江水位快速上涨,导致平江及我市红花乡发生多起船舶脱锚事件,严重影响跨河桥梁及拦河闸安全。为确保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和涉河工程安全,现将汛期船舶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安排专人对所辖、所管范围内所有沙场、采砂船和运输船、渡船和其他各类船舶进行逐船、逐桩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督促业主主动排除;
二、严格遵守汨罗江全线禁采规定,所有采砂作业机械撤离河道,不得滞留河道范围阻碍行洪,所有采砂船及运输只停靠安全地点,加固船舶锚绳,落实保安措施;
三、建立工作台账,所有采砂船、运输船、渡船一律登记造册,明确行政责任人、守护责任人,全程跟踪管理,对因管护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
以上通知事项落实情况请各单位在5月22日前报市水政监察大队。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