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病险水库(水闸)、堤防的除险加固工作;
3、负责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4、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5、负责农村水利有关工作;
6、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办公,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0、完成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党建室、财务室、资料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汨罗市水利事务建设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汨罗市水利事务建设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水利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度收支总预算453.34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25.58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45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3.3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25.58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453.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4万元,农林水支出330.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58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3.3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4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49%。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69%。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9.09%。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3.84%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6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58万元,公用经费62.76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部门(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7万元,降低94.87%,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3.9万元,拟召开60次会议,人数960人,内容为防汛部署会议、年度会议、工程项目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未计划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5万元,服务类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5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包括0项目0万元、包括0项目0万元、包括0项目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