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汨罗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水利局   日期:2024-01-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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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汨罗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邮编:414000,电话:0730-523315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年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依法公开了我局应当公开的全部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本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股室具体承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二是制度建设。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剧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更新和完善《汨罗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抓好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和操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整理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们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政策文件6 条、通知公告13 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0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全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件,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1.7481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

  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社会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三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