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林业局2020年机构设置及职责编制

机构名称

汨罗市林业局2020年机构设置及职责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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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汨罗市林业局2020年机构设置及职责编制
序号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岗位人数 股级职数 主要工作职责职能 备注
小计 正职 副职
1 局领导 周灿文 7       党组成员负责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详见党组分工)  
2 办公室 甘术 7 2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订并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协调内设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承担会议组织、机关文控、宣传、档案、保密、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治理、宣传及后勤工作;对上对接林业信息中心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工作、林业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汨罗林业网的应用及维护工作;承办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中司机2人
3 人事教育股 (党风廉政室) 甘建和 2 1 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统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抓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全市林业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内部年度工作考评;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监督检查林业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命令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体干职工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监督林业项目建设、林业行政执法和财经纪律,最大限度的避免干职工发生职务犯罪;负责内部工作问责;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 规划财务股 李昔艳 4 3 1 2 负责全局财经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从资金上保障林业工作正常运转;,协助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工程项目投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账务工作;指导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规范票据管理,负责全局各项林业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工作;负责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经指导和检查监督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林业统计年报,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 造林种苗股 彭奎霞 4 1 1 1 组织拟订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负责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等营造林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年度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并指导实施上级下达的营造林项目(包括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项目、森林提质增效项目等),加强营造林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年度营造林任务验收工作,按要求建立健全营造林档案;负责全市退耕还林及资金核算工作;负责营造林项目编制及申报工作,协助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市种苗生产,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工作,林木种子、苗木调配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监督管理林业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 绿化办 李沙 3 1 1 1 负责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绿色通道建设,森林城市、园林式单位、森林小镇、绿色村庄等创建工作;协助行业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局安排的绿化工程;协助造林种苗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森林资源管理股 谢永强 3 1 1 2 负责全市林地、林木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天然商品林日常管理,加强天然商品林的权属、管护、档案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修订工作,指导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指导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牵头组织森林督查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按分级审批权限及时为用地单位或个人呈报或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政策,科学分解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受理、审核、审批林权单位或个人提出的采伐申请,为《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提供发证(或报批)的相关依据,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负责全市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公益林的权属、管护、档案及其相关补助资金核算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年度伐区核查、征占用林地使用情况核查及伐区、到期临时用地更新复绿情况核实工作;协助行业扶贫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 政策法规与 改革发展股 杨佳 5 1 1 2 提出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办日常工作,指导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普法工作和林业行政案件审批职责,归档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加强林政执法监督与林业政策法规培训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全市林业系统的安全工作管理;负责全市竹木经营(加工)场所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年检和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商品材办证运输限额指标,指导监督木材运输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检疫证的办证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森林保险、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林权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承担油茶、楠竹、家具、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林业产业服务工作;指导监管林产品质量;管理和指导合作社、家庭林场、行业协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负责林地评估交易中心日常工作;协助行业扶贫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 野生动植物 保护股 谢晓峰 3 1 1 1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承担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野生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森保药械维修和森林植物检疫、林产品检疫工作,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森林病虫害除治工作,开展森防技术培训;指导创建无检疫对象种苗繁育基地;负责国家级和省级测报点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试验;负责全市森林植物及珍稀物种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单位和狩猎证的管理;配合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方面案件;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上级安排的专项调查任务;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自然保护地与 国有林场管理股 李设军 3 1 1   向上对接自然保护地管理、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线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管理、发展和改革工作,协调监督国有林场(苗圃)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指导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基础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和森林旅游工作;对接林区道路建设;协助行业扶贫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1 行政审批股 杨慧 2 2 1   负责行政审批局林业窗口日常工作,宣传、解答林业有关政策法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承担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送达工作;承担木材运输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及检疫证的现场发证和归档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林业改革事项,承担“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和维护,承担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多流程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党建室 单琳 5 3 1   负责林业系统党建党务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承担市政府分配的帮扶、办点等中心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工会 (青联、妇委会) 吴美秋 (主持) 3 2   1 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协助做好老年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局关于婚嫁、丧事、探望病人有关事项的内部规定;组织开展工青妇活动,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健身运动;落实工会福利政策;协助抓好干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森林公安局 郑杰 (兼) 9   3   负责森林公安局机关日常工作,全面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全市林业刑事、治安及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上级部署的林业专项打击行动;受权承办局党组交办的林业行政案件和上级移交的督办案件;协助市森防指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防火服务站工作;承办林业局党组、市公安局及有关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中司机1人
15 湿地管理局 欧进平 (兼) 6 1 2   负责湿地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汨罗江湿地公园、荷叶湖湿地的管理、建设和引资引项工作;贯彻执行湿地保护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强全市湿地资源保护修复与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湿地执法力度,牵头组织或配合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权限内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湿地公车列入办公室统一管理) 其中司机1人
16 玉池山省级风景 名胜区管理中心 杨凯 3   1 2 负责管理中心日常工作;贯彻执行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依法依规组织后续总规修编以及保护开发利用详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生态环境(地质灾害)、人文景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保护和监管工作,依法制定风景名胜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做好风景名胜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7 林业调查 规划设计队 刘岗 4 1 1   承担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核查、森林督查外业核实和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全市林木采伐伐区作业设计工作;受聘承担林业违法案件、森林火灾等技术鉴定工作,并出具相关勘验鉴定报告;协助业务股室完成相关专项调查、专项规划设计及林地流转勘验工作;配合职能股室开展执法或专项行动;受聘承接征占用林地等可行性研究调查业务;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8 森林资源 监测中心 康华荣 3 1 1   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重点承担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数据库维护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林业资源信息数据库、图层和地形图档案,执行成果共享保密制度;承担中长期森林采伐限额编制、资源统计年报工作,协助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协助业务股室做好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9 产业办 (项目办) 宋红旗 2 1 1   承担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对接、协调其他相关部门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林业产业统计上报工作;牵头林业行业扶贫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 森林防火服务站 刘红义 3   1   负责防火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配合执法单位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森林防火体制改革后赋予的其他职责职能;承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 林业科学研究 与推广所 霍文志 5 1 1 1 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林业试验、示范、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宣教培训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广林地测土配方成果应用;主持林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和局安排的各项科研试验,负责科技园苗木销售和绿化业务承接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林业事务中心 吴威 5 1 1 1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四个片区服务站开展林业事务工作;受权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督促片区服务站依法查处全市林业行政案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受理其他执法部门依法移交的林业行政案件,并及时交办片区服务站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木材、活立木移植和运输;监督管理全市木材加工户加工企业,牵头组织不定期清查行动,查处无证、违规加工经营行为;负责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协助乡镇林业站及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乡镇林业工作年度考核;配合各职能股室开展相关专项行动;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新市服务站 熊征军 4   1 1 负责本辖区内的林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①组织、督促辖区各镇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林业局下达的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②负责保护本辖区内的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涉林违法行政案件,并按程序做好送审、报批、归档工作; ③协助防火办督促辖区乡镇场落实森林防火相关责任,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④协助局股室站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协助森林公安查处林业刑事案件; ⑤协助管理辖区镇林业站和护林员队伍建设; ⑥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户)做好木材进出台账; ⑦负责辖区年度内所有采伐迹地的伐中监管工作,及时查处违法采伐行为; ⑧负责辖区内的森林病虫害测报、防治工作和野生动植物经营单位的管理工作; ⑨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白水服务站 龙坤 4   1 1  
25 长乐服务站 李宏亮 4   1 1  
26 桃林服务站 彭奇 4   1 1  
合    计   107 25 2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