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换证及年度报告登记工作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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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户):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木竹经营、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依法经营、加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湖南省林业厅湘林政[2015]1号文件《关于开展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换证及其年度报告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岳阳市林业局《关于落实湘林政[2015]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岳市林函[2015]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全面开展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换证年度报告登记工作。现对2014年度经营、加工许可证换证、年度报告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行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换证及年度报告登记制度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确保森林采伐限额的严格执行,是促进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木材流通与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换证、年度报告登记制度时间和程序
全市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换证、登记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结合我市现状,今年换证、年度报告登记工作将按照《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集中由林业局林政股组织对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清查后进行换证,其步骤为:
1 、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户)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凭加工单位报告登记表(见附件)及换证的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正、副本主动到林业局林政股申请换证。
2 、林政股对换证、及报告登记表进行审查,并组织力量现场对木竹原材料产品库存情况进行核实并建立木材进出台账。
三、换证、年度报告登记工作要求
1 、各木竹经营单位(户)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特别是自查2014年度内的购材、销材和上年度库存情况及无证材数量、漏缴林业规费数量。必须按要求如实、如量地认真填报,林政股将组织人员对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自查填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2 、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户)务必在4月20日前将换证、年度报告登记材料交林业局林政股,逾期者视自动“注销”登记。
3 、林政股在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的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消耗木竹资源较多的木竹市场、活立木市场、胶合板厂、刨花板厂、各家具企业等经营加工单位进行清理。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违法经营、加工无证木材的或者未按批准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清理期间所有行政处罚款将由林政股开票。对大肆收购非法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省管木竹加工企业的换证工作,由林政股清理核实木材收购与销售台账后,出具报告。由省厅负责换证、登记工作。
 
 
                                                                              二 一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