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
来源:林业局   日期:2017-06-01 15:57
浏览量:1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总体方案》,统筹推进我市城乡绿化工作,全力建设“生态汨罗”,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至2019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三年绿化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岳阳市各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汨罗实际,以“建设生态汨罗”为主题,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实施森林进城工程、通道绿化工程、农村绿化工程“三大工程”为重点,以强化“定目标、定任务、定设计、定责任、定管理、定奖罚”等“六定”措施为抓手,大力度、高标准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把我市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秀美之市”。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争取实现“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的绿化目标。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整治,紧扣重点,突出特色,实施“三大工程”。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坚持以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在造林扩绿的同时,强化森林经营,改造低产低效林分,提高森林综合效益;推进依法治林,加强林木管养,确保造林成效。

   (五)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创新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城乡绿化机制和体制,形成全社会植树造林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从2017年到2019年,扎实开展城乡三年绿化行动,重点抓好“三大工程”, 到2019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7.1%,实现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营造“城乡绿景、山上绿屏、水岸绿网、道路绿荫”的森林生态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进城工程

    1.城区公园服务半径扫盲。在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内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屈子生态湿地公园与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将屈子生态湿地公园打造成休闲娱乐的综合性公园,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汨罗的生态文化走廊和湿地科普中心;每个社区建设一个小游园,对城市拆迁腾退地、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地块进行绿化,城市旧城改造留足绿化用地;在城区的东、南、西、北、中各新建或完善一个大的生活广场;不断提高城市绿地面积,使汨罗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 以上,绿地率达到 34.5% 以上,让市民群众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构筑“城在林中,街在绿中,人在园中”的城市景观。(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2.城市景观道路建设。在城区营造“一路一景”的特色道路景观,对进出城区的交通干道进行高质量、高品位提质改造。重点将汨罗江大道、西延线、G240、G536、龙舟路打造成一流的森林生态景观大道;完成对旅游线、山水路、京港澳复线的绿化建设;对火车站、火车东站、山塘路、劳动路、高泉路、十古公路罗江段周边绿地进行绿化提质改造。(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3.汨罗市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科学调整园区布局,有效整合场圃功能,合理规划园区建设,改善科研条件,提升科技能力,广泛与科研单位、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引进并扎实实施一批林业科技试验示范项目,提升林业生产科技含量,扩大林业科技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引领科技兴林。逐步把汨罗市林业科技示范园打造成生态观光园、科普示范园、科研试验园。(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罗江镇人民政府)

    4.屈子文化园建设。充分利用屈原在汨罗居住、创作、沉江这一特定历史过程,围绕屈子祠、汨罗江、端午节这些杰出的文化遗产,通过遗产保护、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文化再生手段,有机整合区域内“山、水、祠、院、馆、址”资源,建设一个以领略楚文化风貌为主的“屈子遗产露天博物院”。(牵头单位:屈子文化园管委会;责任单位: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发改局、文旅广新局、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5.单位庭院、棚户区改造绿化提质。深入推进单位庭院、棚户区改造绿化提质,城市旧城改造留足绿化用地;三年在全市创建“园林式单位”9家。大力倡导立体绿化,确保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绿地率达35%以上;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教体局、工信局、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

    1.高速公路互通绿化。着力在全市2条高速公路(京港澳和京港澳复线)的3个交通互通节点地段实施高标准、高品质绿化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展示生态绿化形象,打造新的绿色名片。(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2.G240森林大道建设。全市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在道路两厢红线外30-50米范围内实施高标准绿化建设,建成一条“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四季皆景”的贯穿南北的森林大道。(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公路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3.铁路、高速、国省县道绿化。对市域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连村公路全面开展绿化建设和提质改造。要求在高速道路沿线红线范围内各栽植两排树,国、省、县道沿线至少各栽植一排树。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县道两旁沿线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或平地100米范围内实现宜绿皆绿。做到“绿不断线、景不断链”,确保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林木绿化率达到90%以上,县道沿线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实现“全绿化、不露荒”。(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红线内绿化〉、林业局〈红线外绿化〉;责任单位:公路局、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绿化工程

    1.城区周边“绿色村庄”建设。在城市周边村庄,大力开展“绿色村庄”建设,统一规划,以村庄公共绿地建设为主线,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和宜林地绿化,推动“森林人家”建设,严格保护好村庄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风景林等原生绿地,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绿化格局。三年在全市城区周边创建“绿色村庄”15个,确保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其中道路及沟、港、渠绿化率达90%以上,80%的农户住宅周边和100%的单位庭院实现绿化,每村至少建一处3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和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2. “森林小镇”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加大全市集镇绿化提质力度,三年在全市创建“森林小镇”14个。确保“森林小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绿化布局合理,居民出门300—500米以内有1000平方米的休闲绿地、公园活动广场,街道绿化率达90%以上;乡镇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无绿化死角。(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局、环保局和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3.汨罗江流域绿化建设工程。推进汨罗江流域两岸宜林地绿化,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水土保持林、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提高流域内森林覆盖率,深入推进生态红线试点工作,突出抓好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完成汨罗江流域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或平地500米以内宜林地绿化,三年内在岸线宜林地造林3128亩,补植补造4609亩,森林抚育5000亩,确保流域水系周边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林业局和各所辖区域镇人民政府)

    4、工程造林和面上造林建设工程。巩固和完善山区、丘陵区森林生态系统。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长江防护林、木材储备林等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强化森林经营,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与造林有关的工程项目,并以工程造林为契机,带动面上造林。政府要引导和鼓励大户承包造林,以集中连片造林为示范,推动全市面上造林整体工作。确保我市三年内完成人工造林3.2万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1.2万亩,面上造林2万亩; 森林抚育2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60万株。(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各所辖区域人民政府)

    五、工作机制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级部门单位为城乡绿化的实施主体,健全市级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的领导包干负责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城乡绿化的新局面。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城乡绿化资金筹措、安排和监管;市林业局统筹城乡绿化协调指导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绿化工程;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森林进城工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通道绿化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是各自辖区内城乡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本地城乡绿化工作。各单位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城乡三年绿化行动任务。

   (二)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城乡绿化资金投入体系与机制,确保全市城乡三年绿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1.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按年度工作任务做出预算安排,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以奖代投,对各镇和“绿色村庄”、“ 森林小镇”建设等给予奖励。各镇也应安排资金用于推进城乡三年绿化行动。

    2.强化部门支持。加大生态项目、绿化项目、碳汇林项目争资立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林业、住建、交通、国土、环保、农业、扶贫等部门资金要向城乡绿化建设倾斜。抓好植被恢复费的收取,专项用于造林绿化建设。

    3.广筹社会资金。采取PPP模式,鼓励各种经济实体投资城乡绿化。建立健全林木、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保险业务。推进林地使用权与林木经营权合理流转,盘活资产,吸引社会资金投向造林绿化。严格按照标准将新扩改工程项目绿地建设纳入工程成本和预算,与主体工程“三同步”。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物活动,倡导和鼓励各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通过“碳汇林”、“冠名林”、“纪念林”等形式筹集绿化资金。

   (三)创新用地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造林绿化用地机制,认真借鉴省内外造林绿化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采取征用、流转、租赁土地和实行土地作价合资、入股合作等形式,着力解决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用地难”的问题。

   (四)严格质量标准。坚持“质为先”标准,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全过程。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高起点规划,将植绿与造景相结合,做到落叶与常绿、针叶与阔叶合理搭配,丰富绿化的色彩和层次。在树种选择上,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采用常绿苗木和适地种植的优良品种,突出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在造林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造林期间,各级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划片包干,采取印发技术资料、跟班现场示范指导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服务于造林绿化工作。严格以规划设计为依据,组织专业队进行现场示范、指导施工,安排专人严把整地、苗木、栽植、浇水保活措施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

   (五)强化护林管护。坚持“造管并举、同步到位”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幼林抚育,实行“谁栽植、谁管护”。聘请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重点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灾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毁林损绿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工程化造林,实行专业队伍造林,严格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工程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设计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和检查验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和成效。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汨罗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政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跟线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及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新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公路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办跟线副主任任主任,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住建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将城乡三年绿化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编制城乡三年绿化行动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将造林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增强公民造林绿化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城乡三年绿化行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学校也要开展“绿化进课堂”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要将每年3月作为全市“植树活动月”,发动全社会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组织开展城乡三年绿化行动攻坚竞赛活动,掀起城乡绿化新热潮。

   (三)强化督查考核。成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牵头,有关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讲评、一年一总结”制度,负责对城乡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将汨罗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工作列入年度小康建设和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城乡三年绿化行动工作考核,奖优罚劣(具体验收及考核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另行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镇三年绿化行动按投资情况每年由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5个森林小镇、每个补助30万元;评选5个绿色村庄、每个补助10万元;年度验收合格后,大面造林每亩补助200元,绿色通道建设每公里补助5000元。三年期满,召开全市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得“园林式单位”、“绿色村庄”、“ 森林小镇”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及有突出贡献的造林绿化主体,由市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对造林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人员,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嘉奖,作为提拔重用的工作业绩依据。

 

附件:汨罗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责任分解表

汨罗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责任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