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林字 [2015] 3 号
关于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林业工作站,乡镇林业工作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
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市将全面开展一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时间
清理整顿对象是辖区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清理整顿时间是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结束。
二、清理整顿组织方式
由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牵头,各中心林业站、乡镇林业站参与配合,对辖区内合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养殖条件、技术能力、经费保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养殖单位是否存在野生动物与观众近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和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对蛇类、蛙类等地方重点保护敏感物种进行着重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举报联系电话:13517307850(彭)。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全面摸底。对本辖区内所有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不留死角。
2
、严肃整改处理。对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对存在野生动物与观众近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不当行为的驯养繁殖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驯养繁殖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要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二
〇
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