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开展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根据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环洞庭湖区域集中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汨罗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11月初,已连续查处两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11月1日上午,桃林寺镇大托村十九组何某荣,将利用捕兽铁夹在本镇火天片区山林中捕获的3只野生动物装入笼子中,摆放在镇区自家夜宵店门前招揽生意,被林业局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在巡查时现场查获。这3只野生动物分别是:猪獾2只、野兔1只,属地方“三有”野生动物。
当日午后,民警和执法人员又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在桃林寺镇火天片区四塘村南冲吴水库旁边的山林内,查获并收缴了利用高压电网捕获野生动物的电源和变压器各1台、导电线网200米。因拆除收缴及时,该处电网尚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野生动物触电死亡,当地群众拍手称快。目前,这两起案件已由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汨罗市林业局结合运用宣传、防范、打击、治理整顿等手段,建立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滚动排查、定期整治等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好全市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