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8/2016-663124 发布机构 汩罗市商务粮食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12-22 公开日期 2016-12-2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走改革之路,谋发展之篇 汨罗市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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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改革之路,谋发展之篇

汨罗市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要求和发展需要,2016年,汨罗市商务局、粮食局、招商局三个局顺利完成改革,组建成汨罗市商务粮食局,原来商务局执法大队和粮食局执法大队也随之整合为汨罗市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局党组的大力关心与支持下,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忠诚履职,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1、落实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了相关责任。机构合并后,我局新成立了汨罗市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隶属于商务粮食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市商务粮食局委托,依法负责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的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商务粮食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等。

 2、落实了办公场地,配备了相关设备。为了给综合执法大队营造良好的办公场地,汨罗市商务粮食局将机关办公楼二楼近300平方米划归执法大队作为办公场地,并进行了全面装修,配备了相关办公用品。添置了执法装备和设备。为做到执法人员形象执法,我队统一定制了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办公室装修及购置设备、定制执法服装等共开支经费40余万元。

3、完成了酒管办、生猪屠宰职能的顺利移交工作。

   由于机构改革,我市商务局和粮食局合并,原有的酒类执法职能移交了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生猪屠宰执法职能移交到了畜牧局,为确保过度期内不出现任何问题,执法队全员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一方面做好移交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派人驻守屠宰场,直到10月30日顺利移交,

二、内部管理日臻完善

 1、管理制度做到了全覆盖

 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我队先后制定了财务、车辆、考勤、服装等管理制度,12312举报投诉管理制度,建立了举报投诉流程和工作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

2、队伍建设贯穿了全过程

针对机构合并,人员调整,带来的部分执法队员专业不熟,能力不强等新情况,我们在要求队员加强自学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4月份和10月份分别有8人次参加岳阳市局和商务厅主办的行政执法培训。10月份有 7 人参加了湖南省七五普法考试,11月份有 5人参加了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 9月份邀请了汨罗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来我队进行了法治讲座,及时对我队的案卷工作进行指导。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走出去学和请进来讲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同时积极参加局里开展的各项活动,有吴敏、虞兰海、何勇等三名队员参加了我局举办的商贸流通系统篮球赛;有易佳妮、吴敏、虞兰海等三名队员参加了我局举办的“新发展,新作为”一青年说演讲比赛,并获得了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在纪念七一活动中,我队彭辉煌同志被评为模范共产党员。通过积极参与各类活动,队员们的竞争意识,拼搏精神得到进一步提高,执法大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

1、大张旗鼓抓普法

    积极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5 月份,我们对全市可能存在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摸底,对“心连心”超市违规发放预付卡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结合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主题,在我市大型超市,集镇开展了食品安全主题宣教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次,大力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增强了“12312”公众服务热线的知名度。

抓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营造依法管粮的浓厚氛围。我们以今年2月6日公布新修正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契机,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分别利用电视、新闻媒体、横幅、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管粮的浓厚氛围

2、依法行政稳市场

严格两个规范,把好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关。

首先是规范操作流程。我们结合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定》、《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等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

其次是规范市场准入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累计共为2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3家。

依法实施三个监管,保证收购市场秩序。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把重点放在资质、质量、价格等方面。一是检查有无收购许可证,看其是否有收购资质;二是对粮食收购质量进行检查,要求收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三是粮食收购现场要求做到明码标价、公开收购质量、收购价格。夏粮收购期间,执法队员轮流驻守在收购一线,确保了收购市场正常有序,确保了收购质量标准,确保了农民利益。我局粮食收购工作得到了岳阳市副市长宋爱华的充分肯定,对收购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收粮效率的好做法给予了高度赞赏。我们同时还加大了对我市地方储备粮的管理。针对承谁储企业,品种不符、粮堆不整齐、未张贴标牌、数量不足等行为,在9月8日我队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11月9日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和我局调度股联合向局党组提出了整改处理意见。

3、打非治违不手软

2016年我们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和汨罗市商务粮食局10月份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我市范围内的 54家加油站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对部分加油站和加油网点存在的用塑料壶加油,穿拖鞋加油,灭火器到期未更换,加油棚上有电线穿过,超范围经营等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危化证过期的农机加油站进行查封,对个别加油站改建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擅自营业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

  7月份我们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弼时镇107国道旁一饭店内存在非法流动加油车,执法人员连续蹲点三个晚上,最终于7月 25 日将正在非法加油的黎某当场抓获做到了人赃俱获,我们随即联系了汨罗110和弼时镇政府相关人员,一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和取缔。

   8月6日我们接听新市镇*先生打来的公众热线电话,反应新市镇八里村有人私设油罐非法加油。我执法大队于9月4日、 9月 8日将非法经营柴油的*某某和*某某当场抓获,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107国道黄市辖区内的花某某非法经营劣质柴油的行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综合执法大队的名义,向其政府所在地汨罗市罗江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汨罗市安监局发送了公函,进行了通报。对三江镇一混凝土公司和长乐一砖厂非法储油行为进行了警示教育,督促其将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加油设备进行了处理。

 10月27日我们在对107国道沿线加油站进行日常检查时,有司机反映某加油站经营的柴油不合格,我们当即抽取了样品并送到岳阳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检测,确认了油质不合格的事实,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11月8日对加油站名称与证书名称不符的某加油站,以涉嫌出租出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行为,也正在立案调查。

 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努力开展各项工作,以加强学习为桥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做好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汨罗商务粮食事业繁荣兴旺和建设生态文化活力汨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