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商务粮食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举措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3-10-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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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法〔 2022 〕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商务粮食系统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

商务粮食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2

商务粮食局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