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湖南省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日期:2024-05-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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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 施方案》《湖南省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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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 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 号)、《商务部等 14 部 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 〔2024〕58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 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4〕5 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汽车以 旧换新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 顺应汽车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 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供需对接、双向发力”的原则,通过引导 汽车全链条创新激发有效需求,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 加快淘汰,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型燃油车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2024 年报废汽车拆解量达到 20 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 81 万 辆;2025 年报废汽车拆解量达到 24 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 85 万辆;2027 年报废汽车拆解量达到 32 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 110 万辆。 二、主要内容 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 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 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组织各地进行申请审查和补贴资金发 放。省市联动开展“惠购湘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汽车 置换更新活动。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叠加购车优惠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 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保险 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保险 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 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机动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 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 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 旧机动车。(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 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支持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网点,构建“车主—回收网点—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四级回收拆解体系。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 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鼓励市州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产业链招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机动车。强化部门 协同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规范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拆解 活动,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回收前核档机制,防止车辆存在查封、扣押、抵押等原因无法正常注销。省公安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二手车流通出口。持续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 易的便利措施,进一步优化二手车跨地区登记管理,破除各类隐 形障碍。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建设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 平台,确保新能源二手车电池性能和安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价格、重要配置等内 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水平,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 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临时出口 许可,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市州联合平台、企业针对消费者购买二手车发放消费券。(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进一步推动二手车销售市 场主体上规纳统,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对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在达 到上规纳统门槛且完成首次统计数据报送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结合商务诚信建设探索二手车流通企业分级 分类管理。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以及厂家认证等业 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水平。引导二手车经销 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由“经纪模式”转“经销模式”,规范经 营做大做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汽车消费流通创新发展。鼓励汽车保有量大的市 州争创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 流通消费大市场。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 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扩大城市停车位供给,指导各地提高小区、街区等车位配建 比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 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用,引导提升二手车领域诚信建设。引导企业 依法依规开展汽车维修、改装、租赁及文化赛事等业务,打造一 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省公安厅、省自然 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 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能源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汽车促消费火热氛围。统筹“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发动行业协会、汽车生产及经销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 线上线下联动,围绕汽车赛事、自驾游、车型体验、新车品鉴等 汽车行业热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掀起汽车消费热潮。积极运用 各类媒体渠道,围绕湖南汽车促消费政策和活动,加大宣传推广 力度,激发消费者购车意愿。(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 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地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工 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参照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做法,研究推动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二)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用好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支持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三)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 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 行为。坚持国内统一大市场,各地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二手车 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 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新换代有力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 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4〕7 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 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 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打通废旧家电回收“静脉循环”堵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到2025 年, 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 15%;到 2027 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30%。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电换新,以便利城乡 居民换新为重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 拆解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对以 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开展节能家电以旧换新 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一定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落实好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基 础上,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业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和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 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智能低碳家 电生产、销售企业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 融支持力度。(省委金融办、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湖南省分 行、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 覆盖全面”的原则,增补完全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 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 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 回收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 等方面“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持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拆解企业。(省发展改革 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 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 等新兴模式。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湖南省 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引导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有逆向物 流体系,或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业回收等方式,积极 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 APP、小程 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 (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 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 行动,继续遴选一批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家电 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进一步扩大规范售后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 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 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 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 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不断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家电标准支撑。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智能家电产 品及核心部件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产品国际化水平。引导家 电生产企业对照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 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和协会编制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目录,广泛宣传废旧家电的安全危害和高能耗家电的 环保问题,宣传家电以旧换新的年限建议,引导废旧家电加快更 新换代。支持回收企业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用好相关标准, 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 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 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地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 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二)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统筹各级财政相关资金开展家 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 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的工作力度,保障合 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 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 资支持力度,拓展相关消费信贷业务。

  (三)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 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 行为。坚持国内统一大市场,各地不得要求将家电等交售给指定 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湖南省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激发家居消费潜 力,根据《商务部等 14 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 案>的通知》(湘政发〔2024〕5 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家装厨卫“焕新”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 顺应家装厨卫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 切入点,推动家具、家装、家纺等消费品“焕新”,促进智能家居 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家居焕新季”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联合金融 平台、行业协会和大型家装企业共同开展“家居焕新季”活动,对 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并支付一定比例装修款项的,给予刷卡立减 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市州举办家居消费节,针对居民旧房装修、 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发放消费券,激发居民“焕新”消费 需求。引导家居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展销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实 惠的产品和服务。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 分工负责)

  (二)加大多元化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 化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 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人民银行湖南省 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家居消费新场景。鼓励企业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 在线设计中心等,大力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 计,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推广因需定制、反向定 制等新模式,实现供需精准对接、高效匹配。支持平台企业拓展 应用场景,加强与线下家装、家居等实体经营企业的链接和供应 链整合,充分发挥线上流量优势,激活提升家居市场。在全省打 造 100 个绿色化、智能化、适老化以及旧房改造线上线下样板间, 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 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建设。鼓励街道社区在辖区内统筹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 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便利居民住房装修。引 导龙头家装企业针对老旧小区开展专项家装促销活动。装修车辆、 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等进出小区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通行、停放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谨慎安全驾驶原则,避免发生人车 事故。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家居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 旧”服务,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家居消费环境。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 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把家装、家居行业纳入湖 南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遴选活动,推荐申报全国“诚信兴商”典型 案例。鼓励家装行业协会探索实施行业“黑名单”制度,制订家装 验收标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引导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 培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 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积极举办和参与各类家装厨卫焕新活动。 各地要对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调动整合资源, 压实各方责任,抓好贯彻落实;要发挥居委会、社区和物业服务 企业等基层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工 作的积极性。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推动家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住建部门要会同公积金管理部 门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一定期间内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进行家装厨卫“焕新”改造。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官微和 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家居消费有关政策、活动,广泛组织发动 居委会、社区、行业协会和企业主体参与家居消费促进工作,在 全社会营造家居消费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