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
执行预案的函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启动和实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预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从2013年10月20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最低收购价政策自动中止。
二、中晚稻收购库点
经上级部门批准,2013年汨罗市第一批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指定收储单位为中央储备粮汨罗直属库、汨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收储库点设白水直属库。后续收储库点正在报批中,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将陆续启动。
市粮食局负责中晚稻收购工作的监管、协调、指导和服务,收购期间,可直接拨打5222429或5241320电话咨询有关情况。
三、中晚稻价格、质量标准
收购价格:中晚籼稻中等质量标准最低收购价格1.35元/斤(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0.02元/斤)。质量标准:水分低于14.5%且整精米率高于38%。等外中晚籼稻和非2013年生产的中晚籼稻,不属于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四、工作要求
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稳定市场粮价,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为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市粮食局负责全市的最低收购价收购监督工作,负责督促收购点库做好收购准备工作,指导收购点库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不打白条。同时会严格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因这次收购时间长、资金充足,请各乡镇、场负责政策宣传和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指导群众采取预约售粮等方式,避开入库高峰,实现有序送粮,从而确保我市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平稳推进。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