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商务粮食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5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自营外贸进出口总额950万美元,同比增长8.9%;完成外派劳务510人,同比增长21.4%;完成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2550万美元,同比增长16.1%;完成,粮食总收购11.6万吨,同比增长13.1%;粮食销售8.9万吨,同比增长16.7%;完成对外投资500万美元,同比增长19%,商务粮食经济整体运行良好。
(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目前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按进度顺利推进。建成了汨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于今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入驻电商快速增长,总体运营情况良好;镇村完成180多家服务站点建设,部分站点已开始通过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全国知名电商平台纷纷入驻我市,本地自主开发步伐加快,2401网目前已完成电商交易额20亿元,成为我市传统支柱产业电商升级生力军;物流体系建设日趋完善,重点推进县、乡(镇)、村三级体系发展;共组织培训2600人,通过培训并建站开店人数达200人。截止目前,新增电商、网商1500多家,市场主体迅速壮大,全年预计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36.8亿元,同比增长62%,新增就业人事2000多人,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三)推进“破零倍增”计划,着力稳定外贸增长。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和外贸“破零倍增”计划,全市全年预计新增外贸备案企业15家,完成3家外贸新备案企业进出口实绩“破零”和2家外贸实绩“倍增”。
(四)强化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继续强化城区各市场日常管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大力协调配合处理大市场火灾善后工作,受到了市民的充分肯定;二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调整管理和执法机构,整合组建了汨罗市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与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充实人员力量、改善执法条件,集中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四是以“3.19”事故为警钟,全力参入全市危化品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成品油流动加油违法行为,进行深入打击,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取得了积极成效。
(六)积极监管,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开展粮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工作,按要求对全市粮油存储、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二是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市获得省千亿产业扶持的粮食企业进行考核、协助企业申报仓储物流项目、按上级要求进行粮油加工业产业发展调查;三是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全市政策性粮油进行了库存检查;四是开展对我市国储企业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的库点、仓房进行了定位和申报;五是按照精准扦样的新要求圆满完成了市区内的国样扦样;六是每月与局储粮安保小组对汨兴公司存储的最低收购价粮进行一次检查。
(七)加强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购销政策,扎扎实实把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今年在高仓满储、仓容紧缺、外销压力大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努力,腾仓敞开收购,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完成最低价粮食收购2.2万吨,收购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储备粮与仓储管理。地方储备粮在4000吨规模的基础上,正积极落实新增1500吨储备计划,同时有序推进储备粮轮换计划。坚持每周到承储企业进行粮情检查,确保储粮安全。
二、2017年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和目标
(一)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二)促进消费增长。
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引导消费结构升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促销活动,拉动居民消费,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三)稳定外贸增长。
通过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培育市场主体和出口品牌,深入实施“破零倍增”计划,促进固体废物规模进口等,促进外贸进出口向好发展。
(四)发展外经合作。
完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规范我市外派劳务市场,促进对外劳务输出。力争2017年对外劳务输出600人以上;推动对外投资,力争全年新批外经企业1-2家,争取完成对外投资中方合同额600万美元,
(五)加强市场监管。
1、严格市场运行监测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和市场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加强零售行业的促销管理,确保市场平稳、有序、健康运行。
2、加强商务粮食执法和管理服务。加强成品油市场、单用途预付卡、粮食流通、商业特许、拍卖、典当等行业的监管,完善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各类市场健康发展。
(六)促进粮食产业新发展,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推进粮油全覆盖工程和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不断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促进我市粮食产业化发展;抓好粮食宏观调控,全面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安全,抓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强化粮情动态监测;切实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储备粮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
(七)推进商务粮食诚信建设。
加快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商务粮食领域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相关信用信息。探讨建立守信优待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