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三定方案,负责全市文化、 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等社会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负责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的执法工作。
(二)负责对下放或委托给各乡镇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
(三)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四)协助或配合上级对文化市场重大复杂违法案件、跨县(市、区)文化市场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或配合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五)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科级行政支持事业参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文化娱乐执法中队、网吧网络执法中队、旅游文物执法中队、出版广电执法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1.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0.3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以及业务活动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0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7万元,占73.07%;项目支出75.8万元,占26.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0.3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以及业务活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7万元,增长0.8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以及业务活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万元,占3.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40.91万元,占85.59%;农林水支出(类)17.3万元,占6.15%,住房保障支出(类)14.76万元,占5.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1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减少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和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7.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193人次,主要是地、市、县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2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降低19.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工会经费等项目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7.9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0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文化执法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支出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社会效益明显,满意度较高,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能够可持续影响。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文化安全领域万无一失。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年来,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车辆325车次,办理案件28件,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为全面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执法经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化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8万元,执行数为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的产出指标;2021年1至12月,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车辆325车次,办理案件28件,办结率、满意度100%,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为全面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项目的效益指标;通过有效监管,不断巡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经营户权利,使其合法经营性可持续发展。三是项目的满意度指标;通过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对群众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教育和宣传,群众满意度高,投诉减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执法力量及办案程序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强监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三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费及人员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管理职能,规范办案程序;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扩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文化市场的良好氛围,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文化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1年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执法经费”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应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我单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各项指标,综合评价为98分。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化执法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