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局)、工业与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广播电视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防治工作,提高诊疗效果,减少因脑卒中所致残疾发生,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决定实施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并联合制定了《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综合方案》(以下简称《综合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脑卒中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脑卒中等心脑血管疾病具有发病率高、致死率高、致残率高和复发率高的特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将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部署。解决好脑卒中的防治问题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减轻家庭、社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持续推进脑卒中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完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各地有关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脑卒中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我国脑卒中防治任务还很艰巨,防治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工作取得新突破。各地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升脑卒中防治效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及时做好总结,持续改进提升工作效果
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好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等的总结。针对影响脑卒中防治工作的困难、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性安排。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工作阶段性总结,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牵头开展调研,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综合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