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系统2019年度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卫计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卫计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
第一部分 卫计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岳阳市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我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全市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设。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人口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度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5、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血吸血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系统包含市卫计局机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及29个乡镇卫生院。其中卫计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单位分别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此次部门预算编制的共37个单位:局机关本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汨罗镇卫生院、川山卫生院、黄柏卫生院、弼时卫生院、高坊卫生院、白塘卫生院、古培卫生院、红花卫生院、磊石卫生院、玉池卫生院、天井卫生院、古仑卫生院、沙溪卫生院、大荆卫生院、黄市卫生院、智峰卫生院、八景卫生院、三江卫生院、火天卫生院、新塘卫生院、屈子祠卫生院、范家园卫生院、新市卫生院、李家卫生院、长乐卫生院、白水卫生院、桃林卫生院、城郊卫生院、归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29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市财政部分保障,其余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其他收入等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61.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60.8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678.24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892.19万元减少31.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861.07万元,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61.0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1.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61.07万元,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43.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7.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407.65万元(主要包括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500.53万元,纯农独生子女保健费46.2万元,孕前健康优生检查经费28.8万元,孕产妇免费筛查37.12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28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贴40万元,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经费168万元,计划生育税改转移支付118万元,计划生育及卫生事业费29.5万元,手术并发症、社会评议及病残儿鉴定15万元,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9万元,流动人口“一盘棋”20万元,精神病患者看护费12.5万元,计划免疫经费30万元,中小学生结核病筛查12.5万元,卫生监测与从业人员体检2.5万元,性病艾滋病防治2.5万元,结核病防治2.5万元,传染病防治2.5万元,地慢病、精神卫生及健康教育2.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支出;公共卫生专项支出589.76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0万元(包括爱卫、红十字会工作经费4.5万元、医患纠纷调解经费3万元、财务核算中心工作经费2.5万元,卫计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有关事业运行发展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三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23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190.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2.82 万元元,增长22.49%。主要是财政预算人均机关运行经费标准由2018年6000元/人的标准提高至2019年8000元/人的标准。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6.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7万元)。三公经费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4.4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6.53万元,预算自筹资金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87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会议费预算5.9万元,拟召开20次会议,人数1500人,内容主要为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全市应急工作会议;2019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救护车20辆,冷链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5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6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3.66万元,项目支出2017.4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12张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第13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卫计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