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二)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医疗卫生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感染管理科、科教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护理部、财务科、临床医学、医保办、信息科、后勤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单位本级,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9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6.51万元,减少22.50%,主要是因为事业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万元,占5.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759.9万元,占94.5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2万元,占95.38%;项目支出134.80万元,占4.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1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21万元,减少2.03%,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51万元,减少19.67%,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2%,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精神病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0万元,无公用经费支出,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开展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开支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展此类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6842.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6.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08%。2022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2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我部门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组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药费及生活费”、“精神病人看护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药费及生活费”、“精神病人看护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药费及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我院住院人次目标人数368人,实际完成指标422人。质量指标,完善病人生活与就医保障,完成度100%;二是项目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完成度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下去接病人,对其危险性评估难以开展;二、社会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给排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三、经费保障、社会歧视,患者及其监护人难配合等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与各村、社区责任人沟通联系、及时登记备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排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市内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工作的满意度。
“精神病人看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6万元,执行数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对278名精神病患者全年进行家庭看护。实际完成值278人,质量指标,病人病情基本稳定,实际完成值100%。时效指标,2022年,实际完成指标100%。二是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实际指标完成值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下去接病人,对其危险性评估难以开展;二、社会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给排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三、经费保障、社会歧视,患者及其监护人难配合等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与各村、社区责任人沟通联系、及时登记备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排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市内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药费及生活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精神病人看护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绩效考核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精神病人看护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社会环境不太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康复,虽然社会在进步,但是小环境下,广大群众对于精神卫生知识等一些常见的精神障碍问题认知率低,对于精神类病人存在明显歧视,将精神类疾病患者简单划分“疯子”、“高风险人群”,很少愿意善意对待,进一步加剧患者的病情。下一步措施:1、进一步加强宣传倡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全面了解项目的益处,要将精神病防治、管理服务与日常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主动提供精神病防治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普及基本精神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消除偏见,配合项目工作开展。2、加大投入,保证“病能有医,疯能有控”。建立部门联合救助机制,“应助尽助”全面提高救助水平。要把精神病患者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建立救助精神病人机制。通过完善各类救治救助保障,建立健全由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共同构成的“三位一体”帮扶救助体系,用好社保、低保、救助、捐助、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在就医、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创造一个有利他们就医、康复和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增强精神病人家属对精神病人监护的信心,减轻精神病人病情的复发和加重,充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文关怀。3、强化督导、考核。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同时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对照项目管理要求、考核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奖罚兑现,督促、指导各乡镇、村工作,促进全区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