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到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不够落细落实,存在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在更高层次、以更高水平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整改措施:
(一)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
(二)压紧压实督察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岳阳市较大及一般环境问题 (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岳办发[2022]4号),形成督察整改合力。
(三)严格规范做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排查、定级、整改和降级销号工作,确保环境风险稳定可控和环境问题整改成效。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一是坚持把中央、省、岳阳市有关生态环保领域污染防治等决策部署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要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10次对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和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二是根据《岳阳市较大及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岳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2022年,我市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实行双主任制,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全体副市长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一把手和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成员,成立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绿色发展和自然资源等18个专门委员会,压实市级领导、部门乡镇和企业责任,基本形成了“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规范做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排查、定级、整改和降级销号工作。依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总原则,制定并印发《2022年汨罗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2年汨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2022年落实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考核工作方案》《汨罗市配合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 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总体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2022年,我市共排查上报环境风险隐患问题41个,现均已完成整改和降级销号。通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截至2022年12月14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 33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6.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2,岳阳市排名第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兰家洞水库和汨罗江秋家口(备用水源)稳定保持在三类水质以上,逐步接近二类水质标准,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汨罗建设提高到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来对待,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要求下功夫,狠抓落实,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刘勇任组长;分管生态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曹陶任副组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清波办、市生环委办、市突环改办为监管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加快推进问题整治,确保整改实效。
(三)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科学制定整改责任清单,狠抓问题整改;二是重点排查、解决园区及周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推绿色发展;三是继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打造美丽乡村的升级版;四是做好造林绿化工程,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五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汨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赵晋;联系电话:0730-555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