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收购、加工混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输液袋,12名被告被指控涉嫌污染环境罪。3月16日,汨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该案系我市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入刑第一案,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批督办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6年4月7日期间,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仇某双位于汨罗市古培镇的住房后院开设作坊,从事输液袋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废物的破碎加工工作。两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从被告人王某、葛某、戴某等多人处多次购买了混有棉签、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输液袋进行破碎。
被告人高某系河北人。他在与仇某双做输液袋破碎生意时,多次到仇某双的加工场地考察过,目睹了输液袋挑拣、清洗、破碎的全过程,并承诺仇某双所有的输液袋破碎料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他都要。在明知碎料中曾混合过感染性废物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收购,共计180多吨。
被告人王某、葛某、戴某等人,明知自己收购来的输液袋内混有感染性医疗废物,仍多次将这些输液袋卖给仇某双、霍某光。2016年4月7日,汨罗市环保局在依法查处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合伙经营的输液袋破碎加工作坊时,现场扣押露天堆放的碎料25.546吨,扣押尚未破碎加工的输液袋、注射器、输液器等共26.698吨。
据了解,医疗废物中含有的传染性、有毒有害性物质,如果不合理处置,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给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存环境带来很大威胁。12名被告人遍布在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等4个省,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出动300人次警力奔赴4省,历时5个多月,行程5000余公里,将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