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朱某某的违法电镀作坊自2014年开始投入生产,主要利用强酸等原产品,采用电镀等工艺流程对金属表面进行加工。虽然规模不大,但作坊并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配套环保设施、无环评审批手续。电镀小作坊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关停取缔企业。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物质,而朱某某为节省高额的污水处理成本,便将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且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不仅对土壤造成重金属污染,还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危害。
取缔作坊当天,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作坊电镀槽液、清洗槽液、地面渗漏排水进行了采样取证,并对该作坊进行了查封,但当时业主朱某某却一度回避调查,下落不明。经市环保局对该作坊所采样本进行检测分析,证明该作坊电镀槽液、清洗槽液、地面渗漏排水中重金属超标。根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朱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环境犯罪。随后,市环保局将此案移交市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将朱某某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月6日晚,潜逃一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终被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