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15年至2016年度未缴清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8家排污单位予以公告催缴。请下列欠费的排污单位在2016年12月28日前到我局缴清所欠费用。对逾期不缴纳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初始排污权申购资格,并且按《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环境风险企业。
2015至2016年度汨罗市未缴清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企业名单如下:岳阳市正仁再生纸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新华纸业有限公司, 湖南加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蓉泰薯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汨特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路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汨罗市鸿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翰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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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0日